無障礙設計的基本原則是“關懷每一個人,使所有的人在走道通行和設施使用上沒有任何不方便和障礙,以人為本。”這項原則適用于所有公共生活空間,而在醫(yī)療類建筑中它更是重中之重。
醫(yī)院無障礙設施是指為殘疾人、傷病人、老年人等群體平等、方便地出入醫(yī)院和使用各類設施而設置的出入口、服務設施、電梯、衛(wèi)生間、導視等設施。
交通空間
1、坡道
供輪椅通行的坡道應設計成一字型、一字多段型、L型或U型,不宜設計成弧型。
坡道兩側應設扶手,坡道與休息平臺的扶手應保持連貫。
坡道側面凌空時,在扶手欄桿下端宜設高度不小于50mm的坡道安全擋臺。
國際標準要求坡度不應大于1:12,如果條件允許,將坡道做成1:16或1:20則更為理想、安全和舒適。
坡道的坡面應平整,不應光滑。
坡道起點、終點、休息轉(zhuǎn)彎和中間休息平臺的水平長度不應小于1500mm。